怀化市文广新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评选标准>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市文体广新局 点击数: 次 2015-02-02 12:26:59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鹤城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现将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评选标准>的通知》(湘文人20132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2014年将进行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评选,请各地对照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评选标准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
二、文化部将对自1991年以来文化部授予的“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包括“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地区”、“全国文化工作模范地区”)进行复查,请各地按照文化部要求,于2014年2月28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及《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自查意见呈报表》报送至市文广新局人事科。
联系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B栋6楼607室
联系人:朱早霞   0745-2233004
附: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自查意见呈报表
 
 
 
 
 
怀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怀化市文广新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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