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设置文物保护单位界桩,亮明文物保护范围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次 2017-12-20 16:35:31

 

2017年10月以来,会同县文物管理所按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县各级全部25处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碑,设置文物保护单位界桩32根,进一步夯实了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基础。
会同县内文物点分布点多面广,实施有效保护难度很大。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文物保护单位所在的古村落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日趋突出。针对这一现状,县文物部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基础工作。此次完善“四有”工作即从今年10月开始,县文物管理所首先进行摸底核查,决定为尚未树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碑,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布局保护界桩设置地点,确定以古建筑集中的古村落为重点,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界桩。

经过几个月的人拉肩扛,文物部门工作人员将一块块保护标志碑和一根根刻有“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字样的界桩竖立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直观地亮明了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有效标识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对社会大众起到了宣传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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